經濟部於今(6/17)召開電力及天然氣價諮詢會討論台電公司所提的電價調整方案。依據台電所估算的應調幅度為50।4%。依據行政院發布「當前物價穩定方案」,第一階段反映應調幅度之四分之一,即12.6%,平均每度調整金額為0.2693元,調整後平均電價為每度2.4071元;第二階段反映至應調幅度之二分之一,即25.2%,平均每度調整金額為0.5387元,調整後平均電價為每度2.6765元。據瞭解,由於並未足額反映,因此預估台電公司今年仍將虧損1,129億元左右。為照顧弱勢及民生基本需求,住家用電(表燈非營業用戶)部分,110度(含)以下不調整其電價,111度至330度(含)調整幅度減半。小商店用電(表燈營業用戶)部分,0度至330度(含)亦減半其調整幅度。此外,與社會公益有關之公用路燈、交通號誌燈及國中小學等,亦減半其調整幅度。大眾運輸工具(鐵路、高鐵及捷運)之鐵路電化用電電費優惠折扣由現行95折改為調價後之85折。農業動力用電仍維持現有優惠費率收費,並由行政院農委會編列預算補貼應調幅度之二分之一。為促進節約能源,表燈(含住家及小商店)用電每月超過330度部分及產業尖峰用電,負擔較高的分攤成本。同時,將電費級距擴大為5級,即在最高等級500度以上,再加以一個700度以上級距。並同步實施「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方案」。根據該方案,用戶及國中小學校每兩個月平均日用電量低於去年同期,便可享有電價折扣優惠。折扣獎勵採3段制,用電比去年同期低5%以下、5%到10%,以及10%以上,該期電費各給2%、4%及6%的折扣。本次電價調整7月整體漲幅為12.6%,家庭用戶漲幅約為7.5%,每戶家庭最終消費支出將增加0.14%;月用電110度以內用戶占全體用戶數13.9%,約147萬戶,調整前後每月電費未改變。月用電330度以內用戶占全體用戶數52.8%,約558萬戶,如以月用電330度用戶計算,每月電費增加35元。月用電500度以內用戶占全體用戶數70%,約741萬戶,如以月用電500度用戶計算,每月電費增加81元。月平均用電用戶平均用電448度,每月電費增加44元。10月第二次調整,每戶家庭最終消費支出將增加0.28%。月用電110度以內用戶,電費仍不會增加;月用電330度用戶每月電費平均較現在電費增加68元;月用電500度用戶每月電費平均較現在電費增加162元。月平均用電用戶平均用電448度,每月電費增加88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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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7月10日 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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